国家发改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1257号)

2020-08-28 10:44:08 yhweb 28

        2020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
    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建设。到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的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
    推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制镇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并向农村地区延伸。
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开展既有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加快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
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稳步提升厨余垃圾处理水平。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并对厨余垃圾分类处理提出明确要求的地区,要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出台垃圾分类法规的地区,以及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缺乏消纳途径的地区,厨余垃圾可纳入现有焚烧设施统筹处理。